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新增病种临床评判标准和基准点数标准一、股骨颈骨折(一)适用对象1.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骨折病(编码:A03.06.01)。2.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股骨颈骨折(ICD-10 编码:S72.000)。(二)收入院标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收入院治疗:有摔倒受伤史。伤后感髋部疼痛,下肢活动受限,不能站立和行走。患肢出现外旋、短缩畸形。包含:1.头下型骨折:骨折线位于股骨头与股骨颈的交界处。2.经颈型骨折:骨折线通过股骨颈,比头下型骨折位置靠远端。3.基底部骨折:骨折线位于股骨颈与股骨大、小转子之间。(三)住院基本治疗1.手法复位后固定治疗。2.外固定治疗及调整。3.内服中药治疗。4.外敷中药膏剂。5.中药离子导入治疗。(四)住院天数10天(五)出院疗效判定1.骨折局部肿胀减轻、疼痛缓解。2.外固定有效固定骨折。3.连续复查X线检查或CT检查,骨折对线对位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标准。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六)支付标准1.符合上述要求的普通住院病例,中医“按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