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券商监管:集中统一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1.1 证券公司五段监管历程回溯历史发展脉络,券商的监管大致可以分为 5 个阶段。阶段 1:证券业重启、人民银行统一监管时期(1978 年-1992 年)。1985 年 9 月,经人民银行批准试办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1987 年 9 月,深圳市 12 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1990 年和 1991 年先后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1991 年 8 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北京成立。在这一时期,针对于证券市场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尚未建立,证券公司主要由央行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领导、上海深圳地方政府充当主要管理者的角色,两地人民银行也相继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对证券发行交易行为进行初步规范。阶段 2:监管体系确立时期(1992 年-2003 年)。1992 年 5 月,证券管理办公室成立,7 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并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10 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负责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并于同月成立证监会。1993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