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后续将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 (企业) 债券发行审核工作1,这标志着信用债发行审核步入统一监管体系新阶段。根据过渡期工作安排公告2,自 4 月 21 日起 6 个月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本次改革提案并未涉及银行间信用债市场,且离实行仍有一段时间,为总结这一延续了十余年的信用债审核分管格局,本文将回顾企业债、公司债及银行间债券注册发行时不同的审批流程,并从审核进程视角分析城投发债环境。一、企业债1987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3,首次规范了企业债的发行。发改委作为企业债的审核主体,对企业债发行条件要求明确4,信息披露要求从严。虽然保证了企业债的低违约率,但是较高的审核门槛也让部分企业望而却步,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市场占比较小。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全市场存量企业债共计 2.10 万亿元,仅占存量信用债规模的 8.03%,其中包含城投企业债 1.67 万亿元。1、注册流程发改委在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