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3 年金融学院普通本科生暑期实习实施方案暑期实习:2010 级金融学、保险学专业学生均需参加社会调查(学年论文),并完成实习报告;2011 级金融学、保险学专业学生均需参加专业调查,并完成实习报告。一、10 级社会调查(学年论文)金融学专业一、实习(实训) 项目名称社会调查(学年论文)二、实习(实训) 对象、时间、地点10 级金融学专业本科生, 2013 年暑假,为期 2 周。三、实习(实训) 方式自主实习。四、实习(实训) 的主要内容1、通过社会调查活动,真正了解中国国情、了解社会。2、通过社会调查活动,了解各地区(省、市、县、镇、村)的金融发展状况。3、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基本素材和
2、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等活动。4、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并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同时培养实际操作能力。5、参与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机构课题项目调研活动。6、其他主题以上六项社会调查,学生可以选择任何一项,也可以参加多项调查。五、实习(实训) 教学的要求1、服从学校(院)、系和实习单位的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规定、劳动纪律和保密制度。敬业爱岗,勤学好问,刻苦钻研。2、不得随意收受有碍执行公务的任何钱物或赠品。3、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和书面陈述报告,向指导教师和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同意以后方可准假。实习期间请假,应经
3、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无故缺课处理。无故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4、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并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5、实习期间应加强各种安全防范,保障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6、基本掌握和初步运用观察分析、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文献检索等方式2和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等实用技术,去参与社会调研等各种活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六、成绩评定社 会 调 查 实 践 考 核 以 由 考 核 成 绩 和 平 时 表 现 ( 调 查 报 告 为 主 , 遵 守 纪 律 情况
4、、 考 核 意 见 和 学 生 的 社 会 调 查 笔 记 为 辅 ) , 考 核 成 绩 占 70%, 平 时 表 现 占 成绩 的 30%。 考 查 后 综 合 评 定 成 绩 合 格 者 , 获 得 1 学 分 ; 未 参 加 实 习 或 实 习 成 绩不 及 格 者 需 再 修 。保险学专业一、实习(实训) 项目名称社会调查(学年论文)二、实习(实训) 对象、时间、地点10 级保险学专业本科生, 2013 年暑假,为期 2 周。三、实习(实训) 方式自主实习。四、实习(实训) 的主要内容1、到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调查保险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关联性。2、
5、到各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银行保险部门收集风险管理与保险的有关信息。3、深入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社会调查,虚心向调查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通过与广大一线专业人员的接触中,向他们请教具体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事宜的处理方法和工作程序; 4、到 新 闻 媒 体 部 门 社 会 实 践 , 参 与 风 险 管 理 与 保 险 的 新 闻 报 道 工 作。5、深入 社 区 、 农 村 进 行 社 会 调 查 。 在 社 会 实 践 中 , 要 充 分 运 用 自 己 所 学 的 专业 知 识 为 社 会 和 广 大 群 众 服 务 , 并 在 社 会 实 践 中 进 一 步
6、深 化 理 论 学 习 , 同 时 培 养实 际 操 作能力。6、参与有科研课题教师的科研活动,主要是帮助进行基本素材和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等活动。以上六项专业调查,学生可以选择任何一项,也可以参加多项调查。五、实习(实训) 教学的要求1、服从学校(院)、系和实习单位的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规定、劳动纪律和保密制度。敬业爱岗,勤学好问,刻苦钻研。2、不得随意收受有碍执行公务的任何钱物或赠品。3、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和书面陈述报告,向指导教师和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同意以后方可准假。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
7、无故缺课处理。无故缺课达三分之3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4、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并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5、实习期间应加强各种安全防范,保障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6、基本掌握和初步运用观察分析、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文献检索等方式和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等实用技术,去参与社会调研等各种活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六、成绩评定社 会 调 查 实 践 考 核 以 由 考 核 成 绩 和 平 时 表 现 ( 调 查 报 告 为 主 , 遵 守 纪 律 情况 、 考 核 意 见 和 学 生 的 社 会 调
8、查 笔 记 为 辅 ) , 考 核 成 绩 占 70%, 平 时 表 现 占 成绩 的 30%。 考 查 后 综 合 评 定 成 绩 合 格 者 , 获 得 1 学 分 ; 未 参 加 实 习 或 实 习 成 绩不 及 格 者 需 再 修 。二、11 级专业调查金融学专业一、实习(实训) 项目名称专业调查二、实习(实训) 对象、时间、地点11 级金融学专业本科生, 2013 年暑假,为期 2 周。三、实习(实训) 方式自主实习。四、实习(实训) 的主要内容1、通过专业调查活动,了解各地区(省、市、县、镇、村)的金融发展状况。2、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基本素材和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等活动。3、充分运用
9、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并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同时培养实际操作能力。4、参与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机构课题项目调研活动。5、其他主题。以上五项专业调查,学生可以选择任何一项,也可以参加多项调查。五、实习(实训) 教学的要求1、服从学校(院)、系和实习单位的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规定、劳动纪律和保密制度。敬业爱岗,勤学好问,刻苦钻研。2、不得随意收受有碍执行公务的任何钱物或赠品。3、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和书面陈述报告,向指导教师和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同意以后方可准假。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同4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
10、习单位,否则按无故缺课处理。无故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4、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并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5、实习期间应加强各种安全防范,保障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6、基本掌握和初步运用观察分析、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文献检索等方式和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等实用技术,去参与社会调研等各种活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六、成绩评定专 业 调 查 实 践 考 核 以 由 考 核 成 绩 和 平 时 表 现 ( 调 查 报 告 为 主 , 遵 守 纪 律 情况 、 考 核 意 见 和 学 生 的
11、社 会 调 查 笔 记 为 辅 ) , 考 核 成 绩 占 70%, 平 时 表 现 占 成绩 的 30%。 考 查 后 综 合 评 定 成 绩 合 格 者 , 获 得 1 学 分 ; 未 参 加 实 习 或 实 习 成 绩不 及 格 者 需 再 修 。保险学专业一、实习(实训) 项目名称专业调查二、实习(实训) 对象、时间、地点11 级保险学专业本科生, 2013 年暑假,为期 2 周。三、实习(实训) 方式自主实习。四、实习(实训) 的主要内容1、通过专业调查活动,了解各地区(省、市、县、镇、村)的保险业发展状况。2、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基本素材和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等活动。3、充分运用自己所
12、学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并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同时培养实际操作能力。4、参与保险机构及保险监管机构课题项目调研活动。5、其他主题。以上五项专业调查,学生可以选择任何一项,也可以参加多项调查。五、实习(实训) 教学的要求1、服从学校(院)、系和实习单位的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规定、劳动纪律和保密制度。敬业爱岗,勤学好问,刻苦钻研。2、不得随意收受有碍执行公务的任何钱物或赠品。非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在校外或自找住宿。3、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和书面陈述报告,向指导教5师和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同意以后方可准假。实习期间请假,应经
13、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无故缺课处理。无故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4、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并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5、实习期间应加强各种安全防范,保障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6、基本掌握和初步运用观察分析、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文献检索等方式和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等实用技术,去参与社会调研等各种活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六、成绩评定专 业 调 查 实 践 考 核 以 由 考 核 成 绩 和 平 时 表 现 ( 调 查 报 告 为 主 , 遵 守 纪 律 情况 、 考 核 意 见 和 学 生 的 社 会 调 查 笔 记 为 辅 ) , 考 核 成 绩 占 70%, 平 时 表 现 占 成绩 的 30%。 考 查 后 综 合 评 定 成 绩 合 格 者 , 获 得 1 学 分 ; 未 参 加 实 习 或 实 习 成 绩不 及 格 者 需 再 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