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础条件申报晋升教授职务,在具备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文件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规定(西师发20134号)的基础上,其教学、科研、技能等方面必须在任副教授职务以来达到下列规定的标准。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本科生课堂讲授不少于900学时。40岁以下申请晋升职务人员须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得奖励名次;未获得奖励名次者和40岁以上者须在任副教授职务以来至申报当年5月1日前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安排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对其授课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教学评估结果须为良好以上。二、文
2、科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A1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A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1部A类著作(教材)或2篇B类学术论文可替代A类论文1篇,仅限替代2篇;教师本人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及团队(以组织备案培养或指导计划为据)获得A类成果奖或A类应用类成果,可替代A类论文1篇。三、文科教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或主持各级各类项目(不含校内项目)到账可支配经费文科10万元。四、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累计一学期以上的国内外大学及科研院所的研修访学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出国研修经历者优先申报)。五、申报教授职务,须具有累计2年以上从事我校学生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等)的经历。注:达到以上评审基础条件者,参见附件。 外国语学院职称改革工作小组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