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将企业债未来的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而近日,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对此,有哪些结构性影响,企业债的未来如何演绎?本文主要聚焦:(1)当前我国存量企业债有何特征?(2)近年来,关于企业债监管、债券市场统一发展的政策如何变迁?(3)未来,企业债将如何演绎?1 当前存量企业债有何特征?企业债券的发展始于 1984 年,一些企业自发向社会或内部发行不同形式的有价证券进行集资,但尚未进行统一管理。1987 年 3 月,国务院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对企业债券开始实行法制化的集中管理。此后,企业债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1999 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突破 420 亿元,创 90 年代的新高。1999 年 12 月,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批正式由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前身)负责,人民银行不再直接参与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工作。2023 年 3 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划入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截至 2023 年 4 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