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代表委托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因业务需要,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办理招标事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委托书,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进行以下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起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 组织招标答疑会 接受投标文件 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 公示评标结果 签订合同1.2 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完成上述事项,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招标结果公平、公正。第二条 委托期限2.1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以下事项之一发生时终止: 招标工作完成,合同签订; 双方书面解除本委托书; 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