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莆田市农村经管工作要点2018 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建设“ 美丽莆田 ”做出新的贡献。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1、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是农村承包地确权扫尾之年,要对农村承包
2、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所有成果进行验收,县、乡两级要攻坚克难,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3 月底前全面完成合同签订、数据整理合库工作,6 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检、市级验收,县级数据库成果向农业部汇交并通过质检”的总体要求,抓紧开展确权成果自检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解决未确权、缓确权等遗留问题;并督促个别尚未完成的乡镇(街道)尽快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市级已通过招标程序引进四川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验收机构,将在各县区(管委会)自检的基础上,开展承包地块测绘成果验收工作,并严格按照省确权办规定的时间进- 2 -度全力推进,确保上半年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工作。
3、同时,省农业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招标工作即将完成,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现有家庭承包农户数,加上 10%左右的预留数,研究确定本县区(管委会)所需采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量,及时与中标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印模借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发证机关(章)及填表机关(印章)印模提供工作。要有效利用确权成果,加大应用推广,为适度规模经营、承包地纠纷仲裁、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提供支撑。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制。要做好调解仲裁综治考评,及时受理纠纷案件,并制作调解文书及案件卷宗归档材料。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强化仲裁分级培训,认真落实仲裁规章制度,
4、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量。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提高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全面建立“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 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引 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要注重发挥农民群众和乡村干部的主体作用,充分依托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3、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体系。 莆田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管理与服务的实施方案已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的意见建议,即将以市政府的名义发文。各县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农经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农
5、经- 3 -人员,不断增强其履行职责能力。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健全信息搜集发布、法规政策咨询、合同审查备案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全省统一规范的流转书面合同。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电子化、开放式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实现从信息收集、发布、交易的一站式服务。4、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 “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 35 号)精神,推动“ 三权 分置” 改革任 务落实,我市即将出台 莆田市完善
6、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探索研究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继续在仙游县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认真组织填写上报 26张规定清产核资表格。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减少和
7、避免重复劳动。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 4 -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制度、资产保管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处置制度、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6、荔城区、仙游县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荔城区、仙游县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督促各村(居)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确认成员身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村民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
8、,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7.荔城区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荔城区要按照批复的方案,系统梳理改革试点任务,明确改革路径,进一步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大胆实践探索,着重在“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 探索成 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两个全面、五个探索上下功夫,总结提升形成具有莆田特色的改革经验。8、鼓励开展探索实践。仙游县作为全省改革
9、试点县,要主动衔接最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和- 5 -成员身份确认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具体方式和途径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探索研究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和继承办法;探索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具体办法。9、做好宣传督查。要广泛宣传动员,让群众明白改革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政策,形成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基层业务人员
10、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政策水平高和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制定督查方案,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建立进度报告和督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表与通报、一季一工作报告与督查”,通 报、督查进 展情况,并对进 展缓慢的县区(管委会)点对点跟踪了解、约谈,用督查成果推动改革深入。 10、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是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各县区(管委会)要认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综2018 25 号)和莆田市开展村 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莆农综 2018
11、57 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 5 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工作,6 月 15 日前完成材料的形成上报,市 委 组 织 部 、- 6 -市 农 业 局 、财 政 局 、民 政 局 将 适 时 对 各 地 审 计 情 况 进 行 重 点 检查 或 抽 查 ,以确保专项审计的质量,并将结果向全市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11、强化落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户家庭农场的
12、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 91 号)和 中共福建省委 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 55 号)等文件精神,落 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管理理念新、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指导服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12、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分级评定一批省、市、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13、家庭农场示范场。健全完善名录管理,分级建立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录,把纳入规范社名录管理和录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作为财政扶持的前提。鼓励农民合作社推- 7 -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 认证、 发展加工流通,建立信息服务、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农民合作社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扩大产品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对过期的省级示范社进行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示范社予以淘汰。指导农民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依法注销违法经营的农民合作社。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止以农民合作社名义搞非法集资。13、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监管。要加强对 2017 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监
14、管。县级要对财政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级也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对 2017 年度下达的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评估工作。14、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学法守法用法。各县区(管委会)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纳入“七五” 普法计划,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新导向新要求为重点,大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 15、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荔城区作为农业
15、生产社会化项目试点区,要深入实施以支持粮食(包括水稻、甘薯、马铃薯)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财政专项,提升对小农户生产的服务覆盖率。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推广生产- 8 -托管服务,突出水稻机插秧、甘薯、马铃薯收获等环节,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会同财政部门强化对服务主体的监督检查,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创新使用农户“一卡通” 进 行补 助款支付,开展更多的有益探索,形成可供学习宣传的典型做法。四、做好农村经管基础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16、认真抓好农经统计工作。落实新修订的农经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农经统计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工作,强化统计数据分析。抓好农民合作社、一村一品、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关键指标等相关统计工作,确保数据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要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发挥好决策服务作用。17、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坚持用业务工作开展推动体系建设,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重点工作与农经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同步落实。没有单设经管站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经管工作。强化正向引导和激励,宣传推广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基层体系建设。莆田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