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领导带班制度范文第一条 企业值(带)班领导范围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厂(公司)的厂长(总经理)、生产副厂长(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厂长(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大型企业还包括分厂的厂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技术负责人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值(带)班人员还包括的车间主任、车间生产副主任、车间安全副主任、车间技术负责人等。第二条 企业是落实领导值班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值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依法建立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对厂(公司)、分厂(车间)的值班人员、职能职责、工作布置、监督检查、交接班及工作考核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到位。第三条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在上月月底前对本企业下月值(带)班领导进行值班安排,并建立领导值班的信息栏,在厂(公司)或分厂(车间)办公室明显位置张贴公示。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保证生产期间至少有1名领导值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确保每天(每班)厂(公司)和分厂(车间)至少都有1名领导值(带)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厂(公司)的厂长(总经理)每月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