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生产场所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其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人在生产场所外建立或者租用外设仓库的,应当承诺符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关于库房的要求,并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必要时,核查组可以对外设仓库实施现场核查。2、在设备设施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现场一致,生产设备设施材质、性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申请人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是否具备审查细则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检验需要。3、在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是否与现场一致,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能防止交污染。实施复配食品添加剂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品种特点,核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配方组成、有害物质及致病菌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在人员管理方面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