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2工程结算的依据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1)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2)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4)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5)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6)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7)其他有关政策规定。3工程结算的内容根据工程结算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1)工程价款结算,即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项的经济行为,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2)设备、工(器)具购置结算。 (3)劳务供应结算,即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因提供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运输和加工等劳务而产生的货币支付行为。(4)其他货币资金结算。4工程结算方式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施工工期和承包方式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