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5日,江苏打包带钢作业弘溧新材料有限公司分条车间下料工付意龙在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溧阳市政府授权,于3月6日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南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江苏弘溧新材料有限公司“3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经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涉及单位和死亡人员情况1.江苏弘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弘溧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建国。住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