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装置大检修规范操作100条第一条:所有检修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大检修组织机构。成立组织严密、运行高效的组织机构是确保大检修顺利进行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装置检修年,各公司及参检单位要分别成立大检修指挥部,要形成强有力的检修指挥组织体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有令即行,有禁则止。第二条:以”三年一修“长周期稳定运行为目标,编制检修计划和方案。该修必修,修必修好,合理控制检修费用。第三条:坚持安全、质量受控,绿色、环保检修的原则,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检修工期。第四条:坚持全厂性停工大检修的原则,公用工程系统应定期彻底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临时性停工检修。第五条:提前二十四个月开始编制装置检修技术方案、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编制要以装置检修技术方案为依托,在检修前十二个月完成。计划准确率不得低于95%。第六条:特种设备检验计划、检验方案按照新容规的要求,必须与风险评估相结合。第七条:按照停工检修期间腐蚀检查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腐蚀检查计划和方案。第八条:按照静密封安装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定扭矩紧固计划和方案。第九条:检修前两个月编制完成装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