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方案依据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和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制定 2016 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方案。1、交易电量 2016 年交易电量 150 亿千瓦时,分三批完成,第一季度40 亿千瓦时,第二、三季度 90 亿千瓦时,第四季度 20 亿千瓦时。2、用户确定(一)电力用户依据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各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按照用户准入条件初审并按照准入用户分类汇总报自治区经信委研究确定。(二)准入用户分类各市工信局按照以下标准,初审分类推荐本地拟参与本次直接交易的用户名单(用户申报表
2、见附件)。1、一类企业上年度持续生产,平均负荷率 80%及以上,或上年度网购电量 7 亿千瓦时及以上企业。2、二类企业上年度持续生产,平均负荷率 60%及以上,或上年度网购电量 3 亿千瓦时及以上企业。3、三类企业上年度持续生产,平均负荷率 60%以下,或上年度网购电量 3 亿千瓦时以下企业。4、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三)用户确定程序根据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 各市工信局在企 业自愿申请 的基础上,根据准入标准审查汇总参与直接交易企业名单。自治区经信委对各市遴选企业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准入条件和交易电量,确定准入企业名单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3、电量确
3、定(一)用户交易电量结合 2015 年保增长实际,2016 年用户交易电量以交易电量规模占申报电量总额比例为基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类用户按照统一分配比例增加 5%确定。二类用户按照统一分配比例确定。三类用户根据剩余电量占申报电量比例进行分配。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交易电量按照全年用电量 80%确定。(二)发电企业交易电量发电企业发电量由计划电量、直接交易电量、外送电量组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按照交易电量折算小时数(总交易电量/参与机组总 容量)放大比例确定。4、交易步骤(一)自主协商交易按照供需平衡、交易对等原则,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交易电量上限按照 30 亿交易电量分别放大 1
4、.1、1.1 倍进行核算,并进行公告,3 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商交易。如在交易期内完成全部电量交易,按照成交顺序(以交易合同电子版发电力运行处邮箱为准),从最后成交 50%的用户等比例核减直至 30 亿。如未如期完成交易电量,剩余电量转入集中撮合阶段。(二)集中撮合交易在自主协商交易基础上,剩余电量转入集中撮合阶段,3 家外送电厂参与,撮合成交价格差不高于自主协商阶段加权平均加权价差。五、违约责任为促进电力用户准确申报直接交易电量,交易周期结束对违约电量进行清算,在下一个交易周期确定交易电量时,按照违约电量占交易电量的比例进行扣除,连续两个交易周期产生违约电量,取消下一交易周期参与资格。违约电量和
5、扣减的电量一并等比例奖励给直接交易合同完成率高、信誉好、持续生产的企业。六、交易时间12 月底前完成交易,并组织签订交易合同。交易电量从1 月 1 日起执行。附件:1、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报表2、2016 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推进表联系人:崔海山,13995114188马彩霞,13619590267邮箱:.2015 年 11 月 27 日附件:22016 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推进表 12 月 8 日上午 9:00:召开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部署会, 组织申报 2016 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 (参会单位:各市工信局)12 月 8 日-11 日:1、企业申报(各市工信局将名单审核汇总后于 11 日下午 4 点前上报经信委)。2、事先安排安全校核。12 月 14 日-15 日:审核企业名单(召开处级联席会议确定用户名单)。12 月 15 日-19 日:公示(5 个工作日)。12 月 22 日-25 日:启动第一轮直接交易。12 月 31 日: 公布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