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组织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审以及经常性安全教育。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公司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处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