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因素成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尚需完善。特别是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现象屡有发生。个别工业园区、开发区处于无监管或监管薄弱状态。 二是部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多年存在的质量安全通病仍没有得到根治,如勘察野外作业不足,工程现场资料管理混乱,执行强制性标准不严格;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隐患多,临边、洞口、临电、脚手架搭设中的违规情况较集中;个别企业关键专业工种操作上岗及配备不到位。 三是部分从业人员技术能力仍有欠缺。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技术人才资源分布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资质较低企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掌握不准确、概念模糊的情况还比较突出。 四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仍需加强。一些受检项目在质量控制和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着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没有被指出过,而有些工程在各地自查阶段已经发现问题并被责令整改,在全国检查中仍未得到落实,这些都暴露了部分地区监督执法工作还比较薄弱。 五是建筑市场秩序尚不规范。以包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