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电机异常运行:1.发电机过负荷运行: 发电机正常运行时不允许过负荷运行,只有在事故情况下允许短时间过负荷,但为防止发电机损伤,每年过负荷不得超过二次。其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1、处理:当发电机定子电流超过正常允许值时,首先应检查发电机功率因数和电压,并注意过负荷运行时间,做好详细记录。 如系统电压正常,应减少无功负荷,使定子电流降低到允许值,但功率因素和定子电压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如减少励磁仍无效时,应报告值长,降低有功负荷。 加强对发电机各测点温度的监视,当定子或转子绕组温度偏高时应适当限制其短时过负荷的倍数和时间。 若发电机过负荷倍数和允许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数值,则保护动作使发电机跳闸,电气按跳闸后的规定处理。2.发电机三相电流不平衡:现象:发电机三相电流不平衡,负序电流超过正常值2、处理:a)发电机三相电流发生不平衡时,应检查厂用电系统、励磁系统有否缺相运行。负序电流超过5时,应向调度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b)若发电机不平衡是由于系统故障引起的,立即向调度汇报,询问是否是线路不对称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