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安全操作要求1.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从事起重作业。2.作业前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3.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4.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5.起重作业“十不吊”:(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二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1.准备吊具时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2.绑扎要求:(1)捆绑吊物时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