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汽车驾驶员守则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和指挥,杜绝一切违章、危险行为和野蛮操作(急加速、急刹车、急转弯、转急弯等),努力作到杜绝重大事故,消灭一般事故,不出责任事故。二、严格执行维护修理制度,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爱护车辆设备及随车工具,(丢失工具照价赔偿,严重失职者每次扣款20元)确保车辆特别是安全系统的完好有效;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严禁驾驶“带病车”上工。每月由公司组织若干次的安全行车检查,对于存在危险违章行为和野蛮操作的驾驶员,以及驾驶“安全隐患车”的驾驶员每次扣款50元。三 、认真学习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和维修技术,切实按质按量地完成公司和车队交付的各项任务;在行驶途中任何车辆均不得超越同型车辆,否则每次扣款30元。四、做好车辆的车容车貌维护工作,每月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对车辆进行若干次的车容车貌等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车容车貌太差的车辆驾驶员每人每车次扣款50元。五、工作区域或车辆出现异常情况(停产、车辆故障等)要及时与车队联系,以便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在作好自我调节和调度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