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录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记录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产品形成过程和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态和效果,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原则是“做有痕、追有踪、查有据”,体现客观、规范、准确及时的精神原则。在编制记录时,既要从总体上评价记录的充分性,也要对每一记录的必要性进行评审。确保全面、有效地记录质量信息。二、记录应标准化记录应做到格式统一,便于填制,便于统计和分析,同时也为进一步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管理打下基础。记录的填写必须规范、正确、清楚,以满足证实与质量改进的需要。三、记录的实用性在确定每一记录的内容时,应考虑记录的实用性,归档和保存要符合规定要求,保证记录,检索方便,信息共享对一些不能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提供依据的信息,不要体现在记录中。四、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只有记录真实准确的记载质量信息,才能为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提供科学的依据。记录的失真、失实、模糊不清都将失去使用价值,甚至会造成产品质量失控和领导决策的失误。为此,在确定记录的格式和内容时,应考虑填写的方便性并保证在现有条件下能准确地获取所需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