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需引起警惕“一位长期开采金矿山的尘肺农民工去世了,家人在他的骨灰中发现了一块金疙瘩,是常年被他吸进肺里的金属粉尘凝结而成的。”在6月15日举行的“世界呼吸日”活动中,一位专家的讲述令听者毛骨悚然。据了解,在全国接触粉尘作业的职工中,从事煤炭、建材、金属矿山、隧道施工等尘肺病高发行业的农民工人数超过了80%。特别在煤矿、金属矿等开采中,如果采用干式作业,粉尘浓度可超过国家标准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在此环境下作业短则1年就可引发矽肺,这些被劳动者称为“灰尘”的各种微粒将对劳动者呼吸功能产生重大危害。许多农民工缺乏职业病防护和相关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即便在患病后,对自身权益仍然知之甚少,因此错过了治病和获得赔偿的最佳时期。一些用人单位钻职工不懂法律政策的空子,不为职工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也不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和后果。在工作中,职工拥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又该如何有效维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中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