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化学物质品种繁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危险化学品,分别具有不同程度的燃烧、爆炸、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如果灭火方法不当,措施不得力就有可能使火灾扩大,甚至导致爆炸、中毒事故发生,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因此,从事化工生产的广大职工和消防人员,必须掌握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学会正确的灭火方法。 液体火灾特别是易燃液体火灾发展迅速而猛烈,有时甚至会发生爆炸。这类物品发生的火灾主要根据它们的比重大小,能否溶于水等性质来确定灭火方法。一般来说,对比水轻(比重小于1)又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如苯、甲苯、汽油、煤油、轻柴油等的火灾,可用泡沫或干粉扑救。初始起火时,燃烧面积不大或燃烧物不多时,也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但不能用水扑救,因为当用水扑救时,易燃可燃液体比水轻,会浮在水面上随水流淌而扩大火灾。如梅山冶金公司焦化厂,由于工人操作不当,致使2t多苯从下水道流入长江,在江面上扩散面积很大。适逢挂有5条木船的“海电1号”轮船停靠在江边避风,一船员将未燃尽的火紫丢入江中,遇苯起火,烧坏船只。 易燃液体火灾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