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防火管理一、组织领导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消防管理工作,应当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仓库领导人,应当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做到与其他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对国家储备库,各类专业仓库、中转仓库和大型附属仓库应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仓库主要领导人担任。不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仓库,必须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应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及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本单位的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