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需要,使各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责任人获得与其责任、贡献相符合的报酬,逐步达到经营责任人及其收入市场化,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经营责任人年薪制旨在建立起经营责任人个人收入与企业经营成果直接挂钩的考核、动态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切实体现经营责任人责任、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依据本办法确定年薪标准的经营责任人是指公司各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理,控股子公司的经理经本企业董事会批准可参照执行。第四条、经营责任人年薪制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企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客观地进行考核和评价,做到公正、公平。2、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各企业的经营责任人为实现经营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所负责任不同,在经营决策、生产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根据所负责任大小和承担风险的不同情况合理体现经营责任人的利益。3、 经营责任人年薪核算办法、支付方式与企业员工收入分配适当分离。4、 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