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2月28日14时左右事故发生地点:镇江明视达光学有限公司镀膜车间事故类别:触电直接经济损失:约113万元(不包括行政处罚)(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名 称:镇江明视达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视达公司)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 所:丹阳市司徒镇立新桥南法定代表人:王*注册资本:29万美元成立日期:2003年6月23日经营范围:中高档眼镜的生产与制造,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口商品分销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调查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分析2020年2月28日14时左右,明视达公司镀膜车间2号镀膜机流量计发生故障,车间主任欧阳*打开镀膜机下方机厢门,探入机厢内部进行维修,镀膜机操作工王*俯身站在2号镀膜机旁,左手持手机给欧阳*照明。王*在照明时,因左手靠近2号镀膜机变压器高压输出端,受到高压电击,仰面倒地。(二)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明视达公司迅速对王*进行了心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