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逃生与自救火灾逃生与自救 1、报警: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首先应及时扑救,如自己无力将火扑灭,要及早报警,可大声呼喊、启动建筑物内的报警设施、打报警电话等,牢记“119”火警电话。打报警电话应注意说清(1)起火单位地址;(2)燃烧物的名称、性质及部位;(3)火势的大小;(4)报警电话的号码及报警人的姓名。报警后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迅速走到街道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安装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物,在各楼层通道均安装有手动报警按钮,如烟感报警系统的手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箱内的报警按钮,在确认火灾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通知建筑内消防控制中心。因此,要求该场所工作人员应熟悉有关设施的设置部位及操作方法。发生火灾时的处理程序 2、疏散,救援,灭火:失火时要记住逃生第一,但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牢记自己有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不得只顾自己逃命。人多场合要沉着冷静,做到有序疏散,倘若争先恐后,导致自相践踏,会造成不必要的死伤,因此,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的疏散设施及应急疏散预案,平日应组织学习及演练。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