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年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石 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
2、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劳动保障: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各类养老、失业社会保险事务,承担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劳动输出、办理外来劳动力 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工作。 文化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巩固乡、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指导镇
3、、村文化活动。 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协调本镇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 度,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卫生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防疫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组织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个人资金筹集、新农合医疗证的补办等相关工作、无偿献血工作、血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防疫、急控、等工作。 村委会管理: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对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镇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 协助政府做好村民委员会的服务、指导等工作;切实做好
4、科技、防疫、疾控、旅游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8.92 万元。其中,收入总计 38.9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38.92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总计 38.92 万元
5、,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9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 万元,结转下年 0 万元。 二、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8.9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 减少 22.61 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 减少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24 万元,占 6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 万元,占10.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97
6、万元,占 15.34%;住房保障支出 2.61 万元,占 6.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2018 年预算数为 26.2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 减少 15.59 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 。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 年预算数为 4.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3.5 万元, 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 年预算数为 1.7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7、06 万元, 基本与去年持平 。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8 年预算数为 4.23 万元,比上 年预算数减少 1.47 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 年预算数为 2.61万元, 比 上年预算数 减少 1.99 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 三、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38.9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6.6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公用经费 2.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 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四、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
9、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 年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8 年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
10、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收支总预算38.92 万元。 七、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收入预算 38.92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经费拨款收入 38.92 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占 0%;专项收入 0 万元,占 0%。 八、关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8 年支出 预算 38.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92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 0 万元
11、,占 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 年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2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石壁 镇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2、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 石壁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
13、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
14、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 、“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
15、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
16、项):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 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