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一、森林的概念和特点二、森林的分类与法律制度的设计三、保护森林的法律制度四、森林利用法律制度五、气候变化下的森林法林业的“四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主要内容一、森林与森林的特点二、森林的分类三、林权改革法律问题与林权行使之限制四、气候变化与森林法的应对什么是森林1、森林2、森林资源森林:由比较密集生长在一起的乔木及其他木本植物占优势的植物群落森林资源:比森林更广泛的概念,包括森林、林地、林木以及依托其生存的动植物和微生物。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基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森林的特点第一,生产周期长第二,利用的可持续性第三,功能的多样性(1)涵养水源,成为水源林(2)调节气候(3)保持水土(4)遗传多样性的储存库(5)提供旅游和娱乐场所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涵养水源量4947.66亿立方米;年固土量70.35亿吨;年保肥量3.64亿吨;年吸收大气污染物量0.32亿吨;年滞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