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中的证据收集执法工作中的证据收集1ppt课件 一、证据的概念、特征、分类一、证据的概念、特征、分类(一)证据的概念(一)证据的概念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的证明对象归三类:1、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实体法事实。2、当事人主体方面的事实。3、程序法事实。2ppt课件(二)证据的特征(二)证据的特征法定的人员依法定程序收集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形成的证明关系,也即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包括形成的原因、客观环境、是否为原件、原物等。1.1.合法合法性性2.2.关联关联性性3.3.客观客观性性3ppt课件(三)证据的分类(三)证据的分类1、根据证据的来源:、根据证据的来源:(1)原始证据:从直接来源或最初来源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2)传来证据:经传抄、复制或转述,第二手或第三手以上的材料。4ppt课件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1)言词证据:以人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2)实物证据:以各种实物、图形、符号等载体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形式的证据。5ppt课件(1)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