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三、四、五)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成本、收入如何核算的问题困扰很多从事涉及PPP的企业,肖太寿财税工作室就此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如下。(三)项目公司建设投资期间的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法律依据:参照 PPP业务的 BOT模式的会计核算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第五项规定,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第一,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