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条例解读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颁布背景颁布背景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一场燃烧了27个昼夜的大火夺去了213人的生命,毁掉了5.6万多民众的家园,烧掉了一大串官员头顶的乌纱帽,更烧出了我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和法律法规体系的漏洞和空白。森林火灾怎么防?发生森林火灾后怎么救?火灾责任该由谁来承担?一连串待解的问题使得我们对森林防火行政法规的需求迫在眉睫。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现行森林防火条例,并于3月15日起施行,确定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此,我国森林防火工作步入依法治火的轨道。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二十年来的成就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二十年来的成就19882008 据统计,建国以来到1987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5932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4.7万公顷,年均伤亡788人;1988-2008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7936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2万公顷,年均伤亡194人,比1950-1987年间年均分别下降了50.2%、90.3%和74.3%。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