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一节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要求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要求(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明示的质量要求是指产品质量的内在质量明示的质量要求是指产品质量的内在质量与外在说明一致。与外在说明一致。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质量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