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01PART股东一、股东的概念 股东,是指基于对公司的出资或其他合法原因,持有公司资本一定份额,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在公公司司成成立立时时向向公公司司投投入入资资金金或或在在公公司司存存续续期期间间依依法法继继受受取取得得股股权权而而享享有有权权利利和和承承担义务的人。担义务的人。在在公公司司成成立立时时或或在在公公司司成成立立后后合合法法取取得得公公司司股股份份并并对对公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二、股东资格的取得(一)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或者通过出资换取公司的股权。设立取得增资取得原始取得在公司成立时就因创办公司或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而成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认购公司新增资本而取得股东资格(二)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因转让、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公司出资或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因公司合并取得赠与取得继承取得转让取得三、股东资格的认定(一)股东资格认定中的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形式特征形式特征公公司司登登记记机机关关对对公公司司股股东东的的登登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