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七份)供参考 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 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从法规层面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统一规范,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有企业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强化全面监督,对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部署,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