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2份【供参考】2024年全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 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就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国企领导、相关责任人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归集,将违法情形具体细化为九大项51小项。旨在通过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来促进国企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合规经营、廉洁从业,推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1.条例的适用对象条例的适用对象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三)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