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过程,保证数据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总结和报告。第三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第四条承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应当具有临床营养科以及与所研究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的专业科室,具备开展临床试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伦理审查能力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研究条件,及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经验,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备案。第五条试验样品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