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旱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及发布标准示范文本第一条 为规范水情旱情预警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平原河网洪水及干旱灾害影响,依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的水情旱情预警,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水利局负责本市水情旱情预警发布工作。第四条 水情旱情预警发布分为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的专业预警信息(以下简称“专业预警”)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以下简称“社会公众预警”)。水情旱情预警依据洪水及干旱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低至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等级。水情旱情预警信号执行水利行业标准水情预警信号(SL758-2018)。第五条 专业预警信息一般包括发布预警内容、预警时间范围、预警区域范围和防御建议等。专业预警信息发布采用预警通知的方式,由*市水利局依据洪水及干旱实测或预报情况,向*市防汛指挥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发布。依据洪水及干旱实测或预报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更新,预警过程结束后自动解除。第六条 社会公众预警信息一般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预警时间范围、预警流域或区域范围、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