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行实施方案发挥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简称助联体)在落实“弱有众扶、助力共富”的枢纽平台作用,推动“孝善邻里”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走向深入,根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党建统领、统筹协同、数字赋能、需求牵引的原则,高标准推进区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及实体化运行,深入实施“孝善邻里”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实现“救助+服务”转型发展,有效形成“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的“浙有众扶 虞你共扶”新格局。二、建设标准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应按照“八个有”要求,选择在建筑低层部分,可与其他服务类阵地融合。(一)有覆盖三级的组织架构。区级应建设实体化枢纽平台,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服务站点。(二)有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区级助联体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 平方米,乡镇(街道)服务站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可与乐龄中心、社工站、文化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类阵地融合建设,村(社区)服务点应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固定服务点开展工作。(三)有统一明显的标识标牌。区、乡镇(街道)助联体应在建筑物门口或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