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2018 年 1-4 月 全省事故统计分析 今年 1-4 月, 全 省 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56起、死亡284 人,同比分别下降 29.7%和 24.9%,其中:较大事故 2 起、死亡 7人,同比减少 8 起、 30人,分别下降 80.0%和 81.1%,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 继续 下降” ,前 4 月有 3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大部分行业领域、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 。 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 大多数 行业 领域 事故同比下降。 除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略有上升外, 其他各大重点行业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 实现
2、 “双下降”, 其中: 工矿商贸 事故 56起、死亡 57人、同比下降 21.1%和 25.0%,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 3 起、死亡 13 人(其中: 建筑施工 事故 24 起、死亡 25 人,同比下降 7.7%和 13.8%,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 1 起、死亡 3人; 冶金机械等 8行业 事故 11 起、死亡 12人,同比下降 47.6%和 33.3%,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 1起、死亡 4人; 工矿商贸其他 事故 16 起、死亡 15 人,同比下降 20.0%和 37.5%,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 1起、死亡 6 人); 道路运输 事故371 起、死亡 195 人、同比下降 3
3、0.8%和 25.3%, 其中: 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3 人,同 期 发生 6起、死亡 20人; 水上交通- 2 - 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同比下降 66.7%和 85.7%,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 1 起、死亡 4 人 ; 铁路交通 事故 11 起 、 同比持平, 死亡 9人 、同比上升 28.6%; 渔业船舶 事故 6起 、 死亡9 人, 同比下降 45.5%和 25.0%,其中:较大事故 1起、死亡 4人,同期无发生; 农业机械、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等行业领域 均 未发生 事故 。 (二)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 。 1-4 月,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
4、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 8 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 人数“双下降” , 较大事故 除 福州 市同比 持平 外,其他地区同比 均 下降, 其中: 厦门、 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 8 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领域和地区事故同比上升。 煤矿 事故 1 起、死亡 1人,同 期 无发生事故, 非煤矿山 事故 4 起、死亡 4人,同比 均 上升 33.3%; 铁路交通 事故死亡 9 人、同比上升 28.6%;渔业船舶 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4人 ,同期无发生。 龙岩市 事故死亡 19人、同比上升 18.8%; 平潭区 事故 8起、死亡 10人,同比上升
5、14.3%和 66.7%。 (二) 3 月份 以来 事故 呈 上升 趋势 。 随着企业复产复工 ,3 月份以来全省事故明显上升 。 其中: 3 月份发生事故 123 起、死亡 77人,环比(与 2月份 67起、 33 人 同 比)分别上升 83.5%和 133.3%; 4 月份发生事故 134 起、死亡 91 人,环比分别上- 3 - 升 8.9%和 18.1%。 (三) 建筑施工事故 所 占比 重 较大 。 1-4月,全省建筑施工共发生事故 24起、死亡 25 人, 虽然同比略有下降,但事故总量仍是 较 大, 分别占整个工矿商贸行业事故的 42.8%和43.8%, 是除道路运输事故外,发生事
6、故较多的行业领域。 三、对策与建议 当前企业复产复工进入关键阶段,加上春夏之交季节更替,季节性的事故隐患多发,雨季汛期到来,不可控风险因素增加。 一是加强工矿商贸行业监管。 1-4 月份,工矿商贸 行业 事故 虽然 同比下降,但 个别 领域事故上升等。如: 煤矿、非煤矿山 领域 事故同比上升。 进入 5月份,发生了一起建筑施工较大事故,建议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 加强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已进入汛期, 要充分认识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造成不利影响,早计划、早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治可能由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