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传统什么是“传统”传统代代相传的事物包括物质实体,包括人们对各种事物的信仰,关于人和事物的形象,也包括惯例和制度。就人的行动所组成的惯例和制度而言,代代相传的并不是特定的、具体的行动,这是不可能的。可以世代相传的部分是行动所隐含或外显的范型和关于行动的形象,以及要求、建议、控制、允许或者禁止重新确立这些行动范型的信仰。基本问题 “传统”在中国法律发展及未来法治图景中究竟起什么样的作用和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它对于中国法治是否只是一个阻碍性的因素?如果不是的话,传统对于中国法律发展意义何在?我们如何面对传统、对待传统、思考传统,如何有可能从传统中获益?本节课的基本框架v断裂认识:中国法学界对法律与传统关系的主流观点v造成断裂认识之原因v作为参照的西方v重新认识法律与传统一、断裂认识:中国法学界对法律与传统关系的主流观点法史学界的观点张晋藩 把中国法律特有的传统概括为七点:(1)礼法互补,综合为治;(2)天理、国法、人情三者协调一致;(3)三重公权、轻私权与无讼的价值取向;(4)法自君出,权力支配法律;(5)严格的身份等级与不同的法律调整;(6)家庭本位的社会结构,家法是国法的补充;(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