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一)为完善技能培育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技能型社会,助力我市“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根据*精神,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指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建立,以临港产业带“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健康、未来汽车、精密制造”五大产业、数字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为主要依托,由具有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者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挖掘传承传统工艺、促进技术技能革新、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大师领办的技能传承、技能攻关、技能推广平台。(三)工作室依托企业进行建设,企业还可以与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联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四)工作室主要功能是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传承机制,传授技艺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攻关,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五)工作室的规范名称为“市+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二、建设条件和建设程序(六)市级工作室的申报单位一般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