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七章 配套设施控制配套设施控制n n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教育、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 。n n教育教育教育教育:中学、小学、托幼等;:中学、小学、托幼等;n n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医院、门诊所、社区卫生站等;:医院、门诊所、社区卫生站等;n n文化体育文化体育文化体育文化体育: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场地等;: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场地等;n n商业服务商业服务商业服务商业服务: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等;n n金融邮电金融邮电金融邮电金融邮电:银行及分理处、邮政支局、电信模块局、邮政所:银行及分理处、邮政支局、电信模块局、邮政所等;等;n n社区服务社区服务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老年设施等;: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老年设施等;n n市政设施市政设施市政设施市政设施:消防站、公交站场及首末站、垃圾回收站(点)、:消防站、公交站场及首末站、垃圾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