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法律适用法的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法律适用法的发展一概述一概述1.什么是最密切联系原则什么是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理论又叫最重要联系理论、最强联系理论或最真实联系理论,它是20世纪最富有创意、最有价值和最实用的国际私法理论。它是指法官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强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考虑与争议相关的各种因素来确定涉外民事争议应当适用的法律,反对僵化、机械的法律选择方法。2.2.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由来及演进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由来及演进 理论性基础: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库克“本地法”理论,卡弗斯“优先选择原则”,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莱弗拉尔“法律选择的五点考虑”;实践性基础:美国纽约州富德法官审理的“奥汀诉奥汀案”、“贝柯克诉杰克逊案”;最终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里斯在他的著作冲突法重述(第二次)创立。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确立的标志。奥汀诉奥汀案奥汀诉奥汀案 奥汀夫妇是英国人,1917年在英国结婚,婚后与其两个子女居住于英国。1931年,奥汀先生遗弃妻儿来到美国,于第二年在墨西哥经法院判决获准离婚,然后与另一女子成婚。1933年,奥汀夫人来到纽约与被告达成分居协议。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