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YCZB2018-0504 招 标 人: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32 第六章 图纸(另附) . 3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2017 年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 YCZB2018-0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2、项目 2017 年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YCZB2018-0504 2.2 项目名称: 2017 年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标段 招标编号 项目地点 招标控制价 (元) 招标范围 一标 YCZB2018-0504/1 泉眼镇 1621673 乡道水毁及栏杆 维修工程 二标 YCZB2018-0504/2 劝农山镇 2424240 乡道水毁及栏杆 维修工程 三标
3、 YCZB2018-0504/3 四家镇 1768088 乡道水毁及栏杆 维修工程 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2.4 计划工期: 2018 年 6 月 22 日至 2018年 8月 10日,共 计 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办 201757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3.6 类似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 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年 5月 23日,每日上午 9时 00
5、分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在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B211 室持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联系人:夏 梦露 0431-81331239),通过报名后再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鲜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开户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职称证、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 项目经理社保证明 7)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6、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8)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需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9)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上的截图 4.2 招标文件 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 年 6 月 6 日下午 13时 0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B308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7、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 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冬梅 电话: 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一期 5 幢 1006 号房 联系人: 金经理 电 话: 151438165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5 联系电话: 0431-89687849 招标公
8、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冬梅 电 话: 0431-8133120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经理 电话: 15143816534 1.1.3 项目名称 2017 年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YCZB2018-0504/2 1.1.4 建 设地点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l.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9、 工程建设规模 二标段:劝农山镇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1.3.2 招标范围 二标段:劝农山镇乡道水毁及栏杆维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1.3.3 计划工期 2018年 6月 22日至 2018年 8月 10日 ,共计 50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1、 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2、 拟派项目经理
10、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办 2017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1.5.1 踏勘现场 不召开(自行踏勘) 召开 1.6 投标预备会 无 1.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1.8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1.9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 2.0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2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 2.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下午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2.3.1 质量保证金 项目结算金额的 3%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
12、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开户许可证 5、 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原件; 7、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 8、 企业近三年( 2014、 2015、 2016年)不亏损 财务 审计 报 告 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需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 10、项目管理团队所有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11、评标 办法中提到的其他证 明材料原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应由原发证机关出具(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
13、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上述证件原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件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90天(日 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执行吉林 省房屋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 20137 号文件)。(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二标段人民币 4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
14、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人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开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新月支行 帐号: 07160201040009524 开户行行号: 103241016028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向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提交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超过此期限提交的投标人将
15、被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3.5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4-2016) 3.5.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5-2017)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5-2017)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包括姓和名 ),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 ,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3
16、)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7.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份, 可读写的电子文档 2份 (U盘,并在 U盘封皮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存储格式必须为 Word,一份为业绩,一份为投标文件电子版 )。 3.7.2 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纸质版文件相一致,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为 U盘,同时将投标报价部分再以 Excel表格形式和工程计价软件版两种格式存储,用于评标工作、工程检查、结算、审计等使用。电子版须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包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
17、、公司名称及电子版字样。 4.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 地址: 投标人名称 :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B308 室 4.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5.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 13:00 时 (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B308 室 5.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6.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18、由 5人 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1 履约保证金 项目建设的履约保证金为承包商中标价的 10%,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 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承包商按合同条款约定进场开工,经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核验进场人员、设备、材料等组织符合招投标文件约定和承诺后方可开工,在开工后 14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0%,其余 50%在工程 合同内计量审核后进度达 50%时,经计量审核后于
19、 14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以承包商完成的项目建设合同内计量造价中,等同于履约保证金额度的计量造价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并冻结此部分工程款,直至合同履约完成。 8.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 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30%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8.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二标段: 242.4240 万元(其中:暂列金为 22 万元) (高于招标控制 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 报价模式和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模式招标
20、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方式。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误差在 3%(含 3%)范围,原则上不予调整。招标项目的预算及招标控制价,执行现行预算规则和项目招标年度的上一个年度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结算文件和综合单价。项目结算执行清单计价、现行预算规则和建设实施作业期年度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结算文件和综合单价,且只对主要的材料(钢材、水泥及水泥制成品、沥青及沥青制成品)单价浮动在 5%(含 5%)范围以外的部分进行调整 。 合同外发生的设计变更(含补充设计)按上述原则计入结算,但需履行必要的会审及审核预算程序。 合同外经济洽商,只计直接成本和税金(营业税)。 10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已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