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张梁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一、迫切需要加强立法,制定专门规定,解决现实中日益一、迫切需要加强立法,制定专门规定,解决现实中日益严峻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峻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我国因采矿活动造成采空塌陷、地下水疏干、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已严重危害矿区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国113108座矿山中,采空区面积约为134.9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26%;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238.3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47%;采矿引发的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累计1236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3亿元,人员伤亡约4250人,面临的地质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制定出台制定出台规定规定是出于什么考虑?是出于什么考虑?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只是散见于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