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州实验学校Pad教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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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1 页 共 47 页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交易登记号: 17CGSZ0416 招 标 人: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2 页 共 47 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23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28 第五章 附件 -33 项目名称

2、: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3 页 共 47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包 Pad 教室建设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所投产品及配套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要求;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 良信用记录; 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

3、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6、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9 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上午 8:30 11: 30,下午 14: 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 8 号) 代理服务机构 10 号窗口 ; 3.方式: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与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后 ,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确认,需递交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4 页 共 47 页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针对本项目智慧课堂软件系统著作权证书或者授权证书、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数字教材授权证书。 (4)提供 近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5)临沂市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打印单。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在封皮注明“项目名称、公司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注:投标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

5、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 200 元 /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 2017 年 8 月 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临沂沂州实 验学校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

6、山区金坛路 71 号 联系人: 李老师 0539-8137798 2.采购 代理机构 :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临沂市北城新区鲁商中心 A3 座 1 单元 4 楼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18669522071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5 页 共 47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 采购预算 总控制价为 49 万元 。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投标 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招标 文件中要求的其

7、他材料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供货安装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电汇或网银的 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000 元 (友情提示:因每笔保证金缴纳、换取凭据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贵公司按时参加开标,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完毕交纳手续,另外恕不接受上述要求以外的交纳方式) 。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 818330101421002703 ( 电 汇 注 明 交 易 登 记 号 :17CGSZ0416) ; 大

8、额支付行号: 313473070219 收据开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处。 9 投标有效期 90 日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4 份。 1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6 页 共 47 页 12 中标 服务费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13 公证费 由中标人向公证机构支付 15 付款

9、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完成形象进度的 70%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财政评审结算 评审 完成后拨付结算价款的 90%,待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拨至审计认定价款的 95%,剩余 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上午 8:30 11: 30,下午 14: 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 8 号) 代 理服务机构 10 号窗口。 17 投标截止及开标 1、日期: 2017 年 8 月

10、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2、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开标室 。 18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8669522071 19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7 页 共 47 页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1) 招标人系指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 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3) 投标人系指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 争的的

11、法人单位 。 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 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1)

1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7) 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材料 将获得被评审的资格。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

13、17205 第 8 页 共 47 页 6.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5) 本须知第 7 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 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

14、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 并交纳相关费用后五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9000 元 (友情提示:因每笔保证金缴纳、换取凭据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贵公司按时参加开标,请于尽量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完毕交纳手续 ,另外恕不接受上述要求以外的交纳方式)。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15、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 818330101421002703(电汇注明交易登记号: 17CGSZ0416); 大额支付行号: 313473070219 收据开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处。 2)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a)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b)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 其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9 页 共 47 页 c)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

16、合同协议; d) 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e)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益的情形。 8、基础资料提供 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 差,应于 2017年 7 月 21 日 16:00 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

17、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至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附件 2) 除本须知第 9.1)款内容外,招 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 /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通知、内容,均为招标

18、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项目名称: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Pad 教室 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 LYHT2017205 第 10 页 共 47 页 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 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

19、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 2017 年 7 月 21 日 16:00 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招标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 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招标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

20、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若在 山东省 /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 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和内容)。 5)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自招标文 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接收并由相关人员解答后向所有潜在投标人答复,除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答疑会或勘察活动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解释权 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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