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团学干部”评选条件(2017 年 9 月)1.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团学干部;院团委、院学生会、院学管会、院心理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团学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学干部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优先;3.担任团学干部满一学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推荐;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各方面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各科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 70 分,学生诚信度达到 A 级;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班级、二级学院、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6.入选比例不超过团学干部总数的 10%。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学干部”登记表学院: 级 专业 班姓 名 性 别 民 族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号所在学院、年级及担任职务在校期间获得何种奖励主要先进事迹正面班委会意见 班长签字:操行评语反面辅导员(班主任)签字:二级学院意见学生科科长签字: 党总支书记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学院意见(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