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石镇潘径村水塘改造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为确保东石镇潘径村水塘改造工程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本着“ 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实行工程招 标承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参加投标单位资格审定:1、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应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并通过潘径村招标领导组审核合格的工程公司。2、投标前,递交工程投标保证金,凡无递交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工程公司取消投标资格。3、同意潘径村招标领导组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包括建设期限、付款办法、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等规定。二、投标程序及投标办法:1、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招标最高控制价(426329.2 元)内,确定工程下浮系数 K 取值范围为:6-
2、8%。在此范围内每 0.1%为一个下浮点,由潘径村招标领导组成员的相关领导随机抽取一个编号球,确定 K 值,该 K 值作为本工程的下浮系数。2、确定投标单位代码:参加投标单位随机抽取一个编号球作为该投标单位的代码号。3、确定中标单位:由潘径村招标领导组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代码号,第一个代码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代码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代码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三、有关细则规定:1、本工程以潘径村招标领导组发放的设计图纸为准,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签订合同。按照发标单位单价乘以 K 取值作为工程优惠价。2、所有投标数据及工程决算均以人民币元整数为单位。3、中标单位确定后,应于七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弃权,潘径村招标领导组可选取本次招标中的下一个中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K 取值仍然不变。4、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潘径村招标领导组负责解释。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