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努力做好以下工作:1. 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带实验的教师,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实验,确保实验顺利、安全地进行。2. 实验员及实验室教师,应熟悉实验室及其周围的环境,熟悉灭火器材,急救药箱的使用和放置的地方。3. 实验开始前应检查实验装置是否安全可行。4. 实验进行时,不得离开岗位。5. 有毒气的试验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或将毒气导出室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应远离火源。6. 从事高温辐射实验应避开辐射方向,强辐射实验必须在安装了防辐射的含铅玻璃柜内进行。7.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饮食物。8.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随意改变操作规程。9. 实验完毕后离开实验室时,应关好水、电及门窗。10. 实验员每天必须对本实验室内的安全情况作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11.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对库内进行经常通风,经常检查药品有无变质,标签是否脱落,灭火器材是否处于备用状态等日常检查工作,防止因变质、分解而引发的自燃或爆炸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12. 实验室主任每周对实验室的安全情况作日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