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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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版为了充分调动学院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升课程与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个体与教学团队协调发展,现根据学校优课优酬奖励文件精神和近几年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情况,学院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总体原则1 “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遴选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2. 通过“优课优酬”奖励计划,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本科课堂教学、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鼓励将优秀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教学内容,实现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3. “优课优酬”奖励计划根据 (A)大

2、类基础核心课程、 (B)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 (C )实验课程、 (D)其他课程、 (E)留学生全英语课程进行分类遴选,每类按照每学期开课门次数的 25%分配额度。4. 短学期课程(含实习实践类)按照教务处要求单独分类,排名位于该类课程前 25% 的课程授课教师授予“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5授予“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 主讲教师师德高尚,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在教学中使用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教材并积极贯彻课程思政的要求,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2). 主讲教师所讲授课程(A-E 类)具有完整的教学文档(含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件、试卷等),并且按照学

3、校、学院的相关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答疑、作业批改、期终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属于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课程,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浙江工业大学课程考核质量及对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报告)。23). 对于 A-E 类课程,主讲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将课程授课计划(含课程内容讲授安排、作业内容、答疑时间和地点、课程总评成绩计算方法等)告知学生并将纸质和电子版授课计划交学院备案。4). 对于负责实习、实践类课程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使用相关信息化平台对学生的实习、实践进行评价、管理,并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资料归档工作。5). 主讲教师的学评教(学评课)排名位于学院每类所有课程的前 25%;且全院排名位于前

4、70%。6). 主讲教师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及其他教学、学术不端行为。二、组织构架学院成立“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其中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专家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本科教学督导组、省级优秀教师代表、直接认定“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教师、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执行主任、辅导员代表组成。学院成立“优课优酬”奖励秘 书 组 , 由 教 学 秘 书 、 留 学 生 秘 书 、 教 务 秘 书 担任 。三、具体遴选方案 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遴选采用直接认定和个人申报-评选两种方法,并且总额度为本学期学院开课门次数的 25%。A. 本科“优课优酬”

5、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直接认定原则、基本条件、有效期、所承担的义务及退出机制:直接认定采用“同人同课”原则,且每人每门课一般不超过 3 项(每个授课班级的学评教(学评课)排名位于学院该类所有课程的前 25%) 。同时,为了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以提升学院整体课堂教学质量,如果个人申报数量超过每大类课程的 50%时,该类课程中获直接认定的比例应不超过 50%。超过数量的,本应直接认定的课程可通过申报-评选途径获选,名额不限。在学校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实施有效期内,采用一次认3定,长期有效的原则。获直接认定的教师除了符合总体原则中的第 5 项要求以外,还应符合以下第 1 或 2 条或 3

6、条:1. 从事同一门本科课程教学 10 年及以上,自学校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励评选以来每次都入选的教师且近三年所主讲课程的学评教(学评课)成绩排名位于学院每类课程的前 25%;2. 从事同一门本科课程教学 10 年及以上,近三年所主讲课程的学评教(学评课)成绩排名位于学院每类课程的前 25%,虽然从未申报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励,但是可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或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或系(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提名推荐,经学院教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无记名投票同意。3. 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与本科教学相关的教学荣誉(例如:教坛新秀、省级讲课比赛获奖者、教学名师

7、等)且所主讲课程的学评教(学评课)成绩排名位于学院每类课程的前 25%。获直接认定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的教师所承担的义务:1. 该教师所承担的课程将直接成为学院教学示范课程;2. 该教师将成为学院“优课优酬”专家组成员,并承担每学期不多于 3 次的听课任务; 获直接认定“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的教师如有以下任何问题,将被停止直接认定资格,且在停止一年后方可重新开始申报-评选:1. 学评教(学评课)成绩连续三个学期位于学院每类课程的 25%以后;2. 出现违反总体原则第 5 项要求中的情况;或不履行上述义务者。3. 教师退休没有返聘者。B. 本科 “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

8、奖申报-评选基本条件和步骤:申报本科“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的教师需要符合总体原则中第5 项要求,同时在学期初登陆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申报。4除了根据直接认定原则确定的额度,其余名额按照以下方案予以确认:“优课优酬”课堂教学优秀个人奖综合评价总分由以下公式决定,并按照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价总分 = 学生“学评教(学评课) ”50% +“优课优酬”评选综合评分成绩50% 备注:如果该类课程学校暂没有开展学生“学评教(学评课) ”,则按照“优课优酬”评选综合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直接排序推荐。四、遴选程序1根据每学期的开课门次数确定总申报额度,再进行分类统计确定每类课程的申报额度;2在开学初登陆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申报;学院安排专家对申报评选的课程进行随堂听课和调查(每门课程每半学期一次) ;3. 每学期课程材料归档结束以后,由学院“优课优酬”奖励秘 书 组 和 本 科 教 学督 导 组 根据总体原则和遴选方案的要求首先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教师,然后根据遴选方案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排序推荐,最后经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审议后向学校推荐;4. 拟推荐结果公示 7 天。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优课优酬”奖励秘书组提出复议申请。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受理教师复议申请,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争议,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有权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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